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治疗
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严重时可致死,因此,疾病的治疗十分关键。新生儿呼吸窘迫症目前主要通过呼吸机治疗以及应用肺泡表面活性物质进行替代治疗。该疾病的预防重于治疗,对于高危孕妇,应积极进行激素治疗。
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是指新生儿在出生后出现进行性呼吸困难,甚至发生呼吸衰竭症状的一种疾病,这种疾病对新生儿影响极大,有较高的致死率。因此,对于这种疾病的治疗尤其关键。那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治疗方法是怎样的呢?
一、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治疗
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治疗,主要是早期进行呼吸支持,即呼吸机治疗。如果早期应用无创呼吸机,可以给患儿佩戴鼻塞,呼吸过程中可以给予一定压力,帮助肺扩张。患儿的病情如果较为严重,应进行有创机械通气,即对患儿进行气管插管,给予一定的压力以及固定的呼吸频率,在患儿呼吸无效时,所有的呼吸都需要呼吸机支持,甚至需要呼吸机辅助呼吸。
对于出生较早的早产儿,如果母亲在产前未进行激素治疗,未促进肺的成熟,在患儿出生之后如果被确诊新生儿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可以应用肺泡表面活性物质进行替代治疗。临床上针对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技术目前已经比较成熟,主要为呼吸支持合并肺泡表面活性物质替代治疗。
二、如何预防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
1.预防早产
在怀孕期间就要加强高危孕妇的监护及治疗,对于提前分娩或进行剖宫产的,应准确测量胎儿双顶径及羊水中L/S值的大小,判断胎儿的大小以及其胎肺的成熟度。
2.促进胎肺的成熟
到了孕晚期,如果有早产或提前分娩的迹象,在出生前48小时应给予孕妈妈滴注倍他米松或地塞米松,可以降低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发病率和病死率,对于在怀孕39周之前想剖腹产或必须剖腹产的孕妇,也应给予滴注倍他米松或地塞米松。
3.预防应用肺表面活性物质
对于胎龄小于28~30周的早产儿,应在其出生之后立刻应用肺表面活性物质,如果条件不允许,也应争取在出生后2小时内或24小时内应用。